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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越勇律师 朱越勇律师,男,1973年出生,广东茂名人。执业证号:14401200010888742。1998年毕业于重庆商学院(现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曾担任系团总支副书记。2007年起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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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朱越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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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中央发严厉打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公文

日前,中央政法委、总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和优良传统。做好这项工作,是保持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保证实现党在新形势下强军目标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推动国家和军队法治建设的实际举措,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意见明确,建立全国涉军维权工作协调机制,由中央政法委和总政治部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等,指派联络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重大事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建立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意见要求,各级要始终坚持把涉军维权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对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涉法问题上,严厉打击窃取出卖军事秘密、破坏军事设施、盗窃军用物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刑事犯罪活动,积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事安全;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训练演习、国防工程建设、国防科研实验、军用土地权属及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方面的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保障部队战备、训练和管理秩序;及时解决军人军属在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政法机关要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对涉军纠纷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尤其对执行重大军事行动任务部队官兵及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解除官兵后顾之忧。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积极指导和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双拥”共建活动范畴,注重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完善物质保障措施,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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