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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越勇律师 朱越勇律师,男,1973年出生,广东茂名人。执业证号:14401200010888742。1998年毕业于重庆商学院(现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曾担任系团总支副书记。2007年起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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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朱越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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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电信诈骗判刑能判几年?

  电信诈骗判刑能判几年?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那么关于电信诈骗具体的判几年呢?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见》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换言之,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一)哪些情节将被从重处罚?——致他人身亡或精神失常,诈骗在校学生等

  《意见》明确,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数额难以查证怎么判?——诈骗信息网页浏览量超5000次,可判3-10年

  众所周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但诈骗数额难以查证,该怎么判呢?

  对此,上述《意见》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将面临什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犯罪工具、设备和技术支持等情况,譬如,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意见》对此作出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为诈骗分子撰写“剧本”要担责么?——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一些为诈骗分子出谋划策、撰写“剧本”的人,需要承担责任么?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负责招募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者制作、提供诈骗方案、术语清单、语音包、信息等的,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意见》进一步明确,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在其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从犯。

  二、电信诈骗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规定,诈骗3000元至1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诈骗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诈骗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所以根据这一定罪幅度,各地出台电信诈骗案件量刑标准,例如广东省的定罪标准分为三档:诈骗6000元至10万元可量刑3年以下,诈骗10万元至50万元量刑3至10年,诈骗50万元以上可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这也就意味着,只要诈骗6000元起,就可定罪入刑。

  除此之外,如果诈骗有以下情形的,应酌情从重严惩,比如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比如诈骗救灾抢险、优抚扶贫款物的;比如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比如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对诈骗案件的定罪,以“数额+情节”作为量刑标准。“情节严重,主要是依据犯罪手段是否恶劣、犯罪对象的特殊性、诈骗款物的性质等来确定。司法解释中详细规定,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此外,司法解释还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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