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律师!

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139-2517-7971

020-83569089

律师介绍

朱越勇律师 朱越勇律师,男,1973年出生,广东茂名人。执业证号:14401200010888742。1998年毕业于重庆商学院(现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曾担任系团总支副书记。2007年起攻...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朱越勇律师

电话号码:020-83569089

手机号码:13925177971

邮箱地址:davidlawyer@163.com

执业证号:14401200010888742

执业机构: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东风中路445号越秀城市广场北塔16楼

法律知识

多次吸毒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吸毒开车?听上去都可怕又危险。多次吸毒驾驶证会被吊销吗?《通知》规定,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环节,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比对已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对申请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核发驾驶证。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吸毒两次驾驶证会吊销吗

  要吊销。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公安机关要对本省(区、市)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对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当事人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当事人未主动申请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通知》规定,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环节,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比对已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对申请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核发驾驶证。同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或者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时,严格审查比对吸毒人员信息,对发现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要按规定注销驾驶证。

  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

  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的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的相关规定,被查获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车辆管理所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不管是否第一次被查获,都将由车辆管理所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xsbhl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手机号码:13925177971

地址:东风中路445号越秀城市广场北塔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