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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朱越勇律师 朱越勇律师,男,1973年出生,广东茂名人。执业证号:14401200010888742。1998年毕业于重庆商学院(现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曾担任系团总支副书记。2007年起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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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朱越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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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0010888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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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你知道网络诈骗案件特点吗?

  你知道网络诈骗案件特点吗?主要有犯罪工具高科技化,作案过程非接触化;作案目标具有不特定性,资金流向具有复杂性;作案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呈现智能化;作案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时间短;跨省市、跨区域流动作案,新类型有组织犯罪呈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犯罪工具高科技化,作案过程非接触化

  作案成员借助计算机网络及其电话等聊天通讯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器,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网络电话等技术手段,分号码段对各地区进行扫荡式群发qq消息、电子邮件或群拨网络电话。

  二、作案目标具有不特定性,资金流向具有复杂性

  该类案件的诈骗对象范围较广,其诈骗行为的实施并不具有针对性。由于犯罪分子在某一段时间内集中向某一号段或者某一地区拨打固定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和网上群发各类宣传消息。

  三、作案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呈现智能化

  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所使用的网址为花钱找专门技术人员制作的虚假网站,该网站套用正规购物网站样式制作,一般家庭电脑如不安装360及其他带有防范提示软件的浏览器或缺乏网络知识的根本无法辨认真假。

  四、作案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时间短

  犯罪分子没有任何的办公地点,有的就是一个互联网的平台和绑定多个电话的一号通,可以很好的起到隐蔽犯罪分子身份的作用,而且此类诈骗案件的犯罪分子仅是通过使用通信工具与受害人进行联系,与受害人不进行面对面的直接接触,受害人对犯罪分子的了解仅限于电话号码和银行账号。

  五、跨省市、跨区域流动作案,新类型有组织犯罪呈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网络电信诈骗团伙已经具有明显的职业化特征,诈骗的各个环节呈现越来越强的专业化趋势,即搭建诈骗网络电话平台、拨打诈骗语音电话、到银行开户卖卡、提取转移诈骗赃款等各个环节都有人专门负责,形成一整条的地下“产业链”。犯罪分子采取a地设立网络电信指挥终端服务器基地,b地拨打电话、发送网络短信、电子邮件及其qq等网络消息,c地设立虚假网络ip地址转移到d地,e地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行为,f地转款转账,g地取款套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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