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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越勇律师 朱越勇律师,男,1973年出生,广东茂名人。执业证号:14401200010888742。1998年毕业于重庆商学院(现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曾担任系团总支副书记。2007年起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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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朱越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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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向公安局报案合同诈骗罪该怎么做

  向公安局报案合同诈骗罪该怎么做?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果发现他人有合同诈骗行为的,应当及时报案。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律依据

  现行《刑法》第2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向哪里报案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三、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77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四、报案材料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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