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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越勇律师 朱越勇律师,男,1973年出生,广东茂名人。执业证号:14401200010888742。1998年毕业于重庆商学院(现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曾担任系团总支副书记。2007年起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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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犯罪集团主犯的特殊性怎么理解

      犯罪集团主犯的特殊性怎么理解?犯罪集团主犯的特殊性是什么?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犯罪集团特点有哪些?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犯罪集团主犯的特殊性是什么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特点;

  (一)三人以上;

  (二)有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三)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四)必有主犯。 共同犯罪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特点;

  (一)二人以上;

  (二)共同犯罪中,有主犯,就有从犯(有主必有从);

  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三)共同犯罪中,有从犯,就有主犯(有从必有主)

  主犯与从犯是依附关系,比较而言。没有主犯,就没有从犯。有从犯,必然有主犯存在。

  (四)共同犯罪中,没有主犯,同时,也没有从犯(没主没有从)。

  一、什么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以犯罪集团存在为前提,在犯罪集团中既可以在幕前指挥,也可以在幕后指挥。有的只组织、指挥,并不亲自去干;有的既领导,又亲自动手去干。不论如何,首要分子都是犯罪集团的灵魂和核心,他们发起成立犯罪集团,策划发展集团成员,主持制定犯罪计划,指挥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在犯罪集团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比其他主犯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是在共同犯罪中从重打击的对象。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以上,这主要看他们在犯罪集团中所起的是不是组织、指挥和策划的作用。这里所说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组织”主要是指将其他犯罪人纠集在一起。“策划”主要是指为犯罪活动如何实施拟定办法、方案。“指挥”是指在犯罪的各个阶段指使、命令其他犯罪人去实施犯罪行为等。

  二、首要分子是不是就是主犯

  首要分子是不是就是主犯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而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也不一定都是主犯,它们之间不是一一对应关系。理由是:

  (一)主犯是根据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划分的,是与从犯相对而言的。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等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如果刑法同时追究其他参加者的刑事责任,那么他们既是主犯又是首要分子?在没有首要分子的一般共同犯罪中,如果犯罪分子起主要作用仍然可以构成主犯,也就是说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

  (二)如前所述,主犯是相对从犯而言的,有主犯就必须有从犯。如果在一起聚众犯罪中,刑法只追究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即只有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时,此时的首要分子就不是主犯,因为不是首要分子就不是犯罪。如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就规定,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言外之意为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此时的首要分子就不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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