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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越勇律师 朱越勇律师,男,1973年出生,广东茂名人。执业证号:14401200010888742。1998年毕业于重庆商学院(现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曾担任系团总支副书记。2007年起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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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解读

  传销可怕吗?打击传销是我国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之一,传销不权破坏市场经济,还影响社会稳定,那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你知道多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

  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二、组织、领导传销的组织者怎么认定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三、怎样防范传销

  传销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防范:

  (一)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传销公司最常用的话是“让你在消费的同时赚钱”,这是鬼话,消费就是消费,赚钱就是赚钱。把消费当职职业,永远也别想赚钱。

  (二)不见兔子不撒鹰。所有传销公司都是为了一个字“钱”,你凭什么给钱他,一定想清楚:是他有你需要的产品?还是他有你需要的服务?都没有,只是为了他能给你一个事业。如果是这样,那么,你就该你问他要钱了。

  (三)商业界有一规矩,那就是一切关系的建立都要签订合同。合同是保证双方平等互利的必要工具。特别是公司与个人发生劳资关系,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一定要签订合同的,正规公司都会主动与你签订合同的。如果对方丝毫不谈合同,甚至拒绝签订合同,那他一定不地道,离他远点。

  (四)不要感情用事。传销公司一般是熟人找熟人。有句话,叫朋友不言商。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要因朋友感情害了自己。有的人,只要朋友邀请,就什么都不问,不明不白的跟着干,结果是陷入迷局,不能自拔。

  (五)审查资质。参加一家公司也好,接受一家公司的推销也好,首先,应了解一家公司的资质和信用。平常我们去百货公司或超市购物,我们也许不用这么劳心,因为,这些都有超帮我们做好了,他们的进货渠道一般是经过认真筛选的,而且,他们还要接受有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但当我们自已独立接受一家公司时,你就必须靠自己来了解他的资质。一般可以结合以下方式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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